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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浏览次数:7069

                    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

    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二院政〔2014〕57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区主治医师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在与患方沟通后,双方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
   
二、该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存放在病历中,病人出院后由病案室装订在病历中归档和保存。
   
三、各科主任、职能科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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