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便携式头灯采购项目价格谈判公告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耳鼻喉科便携式头灯采购项目进行价格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便携式头灯采购
项目编号:WXEYCG-2018-036
二、招标项目简介
采购用于耳鼻喉科手术的便携式头灯1台,本项目总额不超过1.8万元。技术规格及要求:
头灯 | 无线头灯 |
光斑直径 | 88mm@450mm |
最高照度 | 40.000Lux@200mm |
亮度调节 | 五档 |
电量提示 | 五档 |
灯头直径 | 18mm |
灯头调节范围 | 任意角度 |
续航时间 | 随工作电流不同而不同,最大可超过10小时 |
色温 | 5500k-6500k |
LED寿命 | 100.000小时 |
电池参数 | 可充电聚合物电池1200mAh3.7V,可拆换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地税登记的法人单位,有能力独立完成招标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登记人身份证原件;
2、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的,需提交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所有所投产品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含注册登记表);产品经营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另需提交生产厂家为供应商提供的逐级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所有上级供应商三证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4、近三年内与国内三级医院有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参加本次谈判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
6、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号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联系人:邢明;联系电话:0510-68563113。
3、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投标人需携带以上文件现场登记审核资质,通过审核后方可投标。
4、具体谈判时间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电话通知。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