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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管理 医院关于严格行为规范、严明纪律责任的八项规定
发布日期:2009-11-13 浏览次数:10466

   重申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管理
医院关于严格行为规范、严明纪律责任的八项规定

二院党【2009】20号

 

各党支部、各科室: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执行如何关乎医疗质量的好坏。对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的管理一贯是我院管理工作的重点。近阶段,国内一些医疗单位的不安全因素及医务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经院部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再次重申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相关制度,严明纪律和责任,希望各科室严格落实,每位医务人员认真执行。重申制度如下:
    一、医务人员未经医院安排,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包括值班室)接待医药和器械厂商代表。一经发现均视作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厂商代表出入医疗场所,必须严格制止,白天应向科主任汇报,夜间应向总值班汇报。
    二、医务人员值班和诊疗工作时间一律不得上网和打私人电脑,不得做与医疗工作无关事项(包括做科研、写论文)。如确因业务工作需要上网和使用私人电脑,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一般私人电脑不得带入工作场所。医院各部门计算机严禁登录恶意网站、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下载电影、小说等。禁止利用QQ等聊天工具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计算机在不用时请及时关机。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应对科室内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个人和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均要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三、值班室为医院提供给工作人员值班休息场所,值班人员必须在晚上22:00以后方可使用,并按病人需要随叫随到。除本院职工外,无关人员均不得进入值班室。
    四、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未经过执业注册者,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调入本院尚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医疗工作(包括开处方、开医嘱、出具检查报告、手术等),书写的各项记录都必须由上级医师签字。相关各科室都要严加把关,违反者本人及相关管理者均负相应责任。
    五、夜间值班医生遇有抢救、会诊等情况需离开病区时,必须告知护士去向;涉及到急诊、病区为同一人值班的科室,值班者值班期间不得长时间逗留在病区。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后,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医师必须对全科患者负责,不得推诿。
    六、各级医师严格执行医院《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外出会诊后须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医务处;在会诊时涉及到需转入本院治疗的患者,必须先征得医务处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转入。
    七、医务人员在门、急诊和病区为病人服务过程中,一般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如遇特殊事情需处理时,必须征得病人同意理解后方可接听电话,但话语要尽可能简洁。
    八、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规范,根据卫生部《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规范提供各项护理;发现病人病情与医生开具的护理级别不符合时应及时提醒医生。护理人员要按时、严谨、认真地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并及时汇报医生,不经医生诊治不得擅自为病人提供护理工作范畴以外的处理。护士发现病人病情变化需要医生处理或病人提出合理要求需要会见医生时,护士要及时联系当班医生到病房查看病人;严禁执行非抢救情况下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电话医嘱;对医嘱有疑问者应和相关医生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后再执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新护士和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工作,不得单独值班,书写的各项记录也必须经带教老师审阅签字。
    制度是质量的保证。医院制度的建立对病人是一种维护,对每一位医务人员也是一种保护。希望全院职工要立足本职,充分认识订立制度和执行制度的重要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格督查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全院上下齐心协力,防患于未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市医院管理中心党委,市医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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