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关于印发《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7551

各科室:

现将《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62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国家

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近期无锡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无锡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指挥部《关于印发无锡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国卫复审〔20211号)及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动员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做好医院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全面提高医院卫生水平及整体面貌,提升医院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突出抓好医院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赶紧整洁的医院环境,促进医院院容院貌的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医院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不失分,努力为全市守住全国卫生城市荣誉贡献力量。

三、复审内容

复审主要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年版)》,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40项条款的工作规范和指标要求。检查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共八个项目80条标准,满分1000分,750分达标。

四、重点工作

从现在起至年底,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我院在迎检工作中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氛围营造。利用各种途径,如电子屏、横幅、灯杆旗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各类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责任部门:宣传科等)

2.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做好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内容及时更新;深入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健康教育有控制吸烟宣传内容,建有戒烟门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院区无吸烟现象,有劝阻吸烟措施,无任何形式烟草广告。(责任部门:预防保健科、总务科、保卫科、宣传科等)

3. 环境卫生。建筑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生活垃圾处理符合规范,垃圾日产日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和污染防治符合要求;公共厕所卫生整洁无臭味;院区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非法小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部门:总务科、保卫科、宣传科等)

4. 环境保护。医疗废弃物按规定收集、转运、储存,标识明显,统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规范。(责任部门:总务科、院感科等)

5. 重点场所卫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责任部门:预防保健科等)

6.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医院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消毒保洁设施及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健康证明;食品储存、加工符合要求。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规范开展水箱清洗及水质监测工作。(责任部门:总务科等)

7.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免疫门诊设置及管理规范,制度上墙,程序清晰;预检分诊有医护人员值守,设置及标识明显;发热及肠道门诊规范设置,标识及流程清楚,有医护人员值守;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责任部门: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门诊部等)

8.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加强鼠、蝇、蚊、蟑螂四害管理。(责任部门:总务科等)

五、工作步骤

1. 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5月):召开全院复审迎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部署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加强氛围营造,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2. 接受省级复审阶段(2021年5-6月):各责任部门对照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措施,做好迎接省级复审准备。

3. 接受国家复审阶段(2021年7-11月):根据省级复审情况以及工作实际,对标找差,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整改问题,推动复审迎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确保完成复审迎检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统一指挥、统筹推进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瞿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淑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通报和考核等工作。

    2. 做好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加强复审迎检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确保人人参与。医院宣传部门要采取电子滚动屏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复审迎检工作中

3. 全面压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我院迎检工作方案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分工,全面准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条块联动,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4. 加强督查考核。8项重点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迎检准备与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督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与月度、年度考核挂钩。

5. 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对照标准,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坚持复审迎检与长效管理并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卫生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卫生品质。

 

    附件:1.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附件1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

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姚  勇、王庆良   

副组长:赵  鸽、肖大江、夏加增、冯宁翰、瞿 

  员:杨正丽、郝爱民、赵  新、胡雪萍、冯  军、江淑秋、卢回芬、韩燕慧、任国琴、包黎刚、刘海英、李  霞、朱丽萍、华敏峰、陆小敏、过  皓、徐  欣、巢  琳、屠  苏、黄红宇、张追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总务科,瞿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淑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序号

项目

考评内容与标准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设健康教育宣传栏。

2.开展无烟机关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

3. 禁止烟草广告。

4.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建有戒烟门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环境卫生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7.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8.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

9.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

10.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环境保护

11.近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2.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重点场所卫生

13.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 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 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17.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18.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 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20.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 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 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以上。

21.建设健康食堂(餐厅),营造健康环境。

2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 以上。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23.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