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对涉及对人体医学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规范对医疗新技术涉及伦理问题的评估,加强我院临床科研及新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主 任:夏加增
副主任:赵 霞、郑南翔
秘 书:唐 玉、曹 珺
委 员: 武志峰、巢 琳、王 智、王丽萍、胡雪萍、陆 胜、
金士毛、莫智慧、黄步东、刘 辉
工作职责:
1. 审查涉及人体的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器官移植等项目,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
2. 组织开展上述临床项目的评估、审核,定期监督已批准的研究项目,对于不良事件和安全性问题及时跟踪掌握并责令整改。
3. 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处,日常工作由科教处负责。
4. 由医务处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伦理审查,科教处负责临床研究、器官移植等项目的伦理审查及跟踪等。
特此通知。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