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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浏览次数:9196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经济运行,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责。

一、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一)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任:姚  勇、王庆良

副主任:赵  鸽、肖大江、夏加增、冯宁翰、瞿  甦、胡 

  员:阚  鹰、过  皓、冯  军、顾晓兰、郝爱民、

胡敏敏、胡雪萍、江淑秋、李  霞、刘海英、

卢回芬、陆  胜、陆银春、裴泽军、浦佳静、

任国琴、王丽萍、温丽婷、徐  嘉、杨正丽、

郁非佳、赵  霞、赵  新、周焕芳

(二)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审议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 审议、批准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3. 督促预算方案的实施。

4. 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 审议预算执行情况。

6. 对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善建议。

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财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设预算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责如下:

1. 拟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2. 组织、指导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预算科室编制预算。

3. 对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协调和平衡,汇总编制医院全面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4. 汇总、分析、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5. 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考核。

6. 负责全面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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