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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4467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卫财务20215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管理的通知》(锡卫财务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进一步明确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责。

一、价格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任:胡  

主要成员:阚  鹰、赵  新、华敏峰、郑南翔、王  晨、

   欢、周焕芳、冯  军、陆风旗、李  兵、

 陆小敏、刘  勇、浦佳静、裴泽军

    书:章燕静、董 

二、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医药价格有关政策法规,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2. 研究制订本单位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组织实施。

3. 研究确定拟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 对本单位医疗服务价格的申报、调整、公示、宣传、执行、核查、考评、评价等全过程进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5. 适时召开工作会议,根据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指导、协调有关工作进展,对本单位价格管理进行调控。

财务处下设内部价格管理办,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兼任,由总会计师主管。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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