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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4200

各科室: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医院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调整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

  任:冯宁翰

副主任:瞿  甦、肖大江、夏加增

  员:赵  新、李  兵、华敏峰、冯  军、苗增利、

        刘海英、陆风旗、邵  欢、王  晨、金  艳、

          琳、何  琳、葛小丽、罗  亮、屠  苏、

       王小云、韩曙光、马  涛、吴  品、黄雌友、

       苏建华、孙旦芹、任天丽、王  清、戴  途、

        鹏、徐新宇、言翊光、李永忠、朱敏敏、

         培、邹文军、夏汝山、朱国臣、严国鑫、

       季卫阳、姜  宇、徐明成、陆肖娴、沈史伟、

       倪建明、黄红宇、孙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定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定期开展医疗技术授权和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对技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4.对首次应用于本院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通过论证方可开展。

5.定期检查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6.组织开展医疗技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的培训。

7.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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