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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听小骨假体谈判及试用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浏览次数:13072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听小骨假体谈判及试用公告

 

我院拟采购听小骨假体,现诚邀贵公司参加项目谈价试用。请于2019年10 月21 日--2019年10 月25 日工作时间来我院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时所需资料:

1 所投产品必须为无锡市卫计委集中招标中标产品(附产品中标编码及其名称等信息),参与投标谈价的公司需在江苏省集中采购平台上为该产品的配送企业。

2 报名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A:公司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B:具有报名产品特性及技术参数特点:本次产品材质为纯钛或钛合金,和人体兼容安全可靠。

C:按国家规定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有关证件,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厂家授权书(需提供逐级代理授权书,如为国外授权书,请同时提供中英文授权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逐级授权单位或生产商的所有资质证明。如: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须具: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表复印件(须提供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如: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与价格谈判的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 ),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D: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资质审核合格后安排谈价(试用),试用产品及配套耗材均由贵公司提供,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1 产品是否试用由我院使用科室与职能科室根据相关产品说明书所示产品特性而定,如选择产品试用,则试用顺序按照谈判确认价格由低至高次序选择,试用产品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家。

2 供应厂商产品试用结束后,由我院使用科室与职能科室出具试用结果报告。

3 我院采购中心根据产品试用结果报告,将中标结果于一周内挂网公告。

4 我院采购中心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号 邮编:214000联系人:邢明联系电话: 0510-6856311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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