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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项目
                                                 发布日期:2012-12-31      浏览次数:15178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项目

无锡市中山路68号(第二人民医院老大楼)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项目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标的:无锡市中山路68号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内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楼内所有管道、电线电缆(一层总配电柜出线开始计算)、吊顶内全部设备、门窗】

2、以上标的物内容状况以交接时现状为准,现场自行踏勘。

二、标的转让底价:

本标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元整     )

三、转让基本条件:

1、标的转让价款应在竞价会结束当天一次性付清。

2、上述标的采取一次性拆除处置并交接的方式。

3、本标的现场处置日期为:自完成实地交接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须为有安装、拆除或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

3、竞买人须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授权证明;

在办理意向登记时,需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五、实地看样:

1、办理登记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至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

2、竞买人在完成实地看样后,即表明对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已全部了解,无任何异议。

六、保证金:

1、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其中10000  元为文明竞价保证金,      10000元为履约保证金。

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的竞买人,递交的文明竞价保证金  10000    元在扣除相关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本项目现场处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在签署合同书后,按照最终成交价格转为交易价款的全部或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后超出成交价格的部分在当天向最终受让人无息退还。

七、确定最终受让人的方式:

1、本项目将采取密封式投递、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

2、本项目转让设定的“底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竞买人的一次性报价均应在此价格以上,否则报价无效。

3、竞买人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受让人,其所报价格即为受让价。

4、如出现2个或2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则其中注册资本最大的竞买人为最终受让人;如注册资本仍相同,则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数额较大的为最终受让人。

5、在本项目现场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的报价将不予公布,只公布最高报价,即受让价。

八、相关截止日期:

1、看样日期:2013  1 4日至20131  6日止(限工作时间内)。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2、递交保证金及竞买文件日期:截至20131 7 日上午8:30(限工作时间内)。由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按保证金是否到帐、竞买文件是否递交,确认竞买人资格。

4、竞价会时间:201317上午9点整

九、特别约定:

因该施工地点位于市中心闹市区,且属于医疗机构,竞买人必须承诺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设立相应的施工区域,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标牌。施工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并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十、关于本项目的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0510—66681053(基建办)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

                                               无锡第二人民医院 

                                                201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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