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项目
无锡市中山路68号(第二人民医院老大楼)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项目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标的:无锡市中山路68号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内改造剩余设施、设备处置【楼内所有管道、电线电缆(一层总配电柜出线开始计算)、吊顶内全部设备、门窗】。
2、以上标的物内容状况以交接时现状为准,现场自行踏勘。
二、标的转让底价:
本标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元整 )。
三、转让基本条件:
1、标的转让价款应在竞价会结束当天一次性付清。
2、上述标的采取一次性拆除处置并交接的方式。
3、本标的现场处置日期为:自完成实地交接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须为有安装、拆除或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
3、竞买人须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授权证明;
在办理意向登记时,需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五、实地看样:
1、办理登记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至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
2、竞买人在完成实地看样后,即表明对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已全部了解,无任何异议。
六、保证金:
1、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其中10000 元为文明竞价保证金, 10000元为履约保证金。
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的竞买人,递交的文明竞价保证金 10000 元在扣除相关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本项目现场处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在签署合同书后,按照最终成交价格转为交易价款的全部或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后超出成交价格的部分在当天向最终受让人无息退还。
七、确定最终受让人的方式:
1、本项目将采取密封式投递、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
2、本项目转让设定的“底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竞买人的一次性报价均应在此价格以上,否则报价无效。
3、竞买人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受让人,其所报价格即为受让价。
4、如出现2个或2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则其中注册资本最大的竞买人为最终受让人;如注册资本仍相同,则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数额较大的为最终受让人。
5、在本项目现场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的报价将不予公布,只公布最高报价,即受让价。
八、相关截止日期:
1、看样日期:
2、递交保证金及竞买文件日期:截至
4、竞价会时间:
九、特别约定:
因该施工地点位于市中心闹市区,且属于医疗机构,竞买人必须承诺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设立相应的施工区域,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标牌。施工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并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出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十、关于本项目的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0510—66681053(基建办)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号
无锡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