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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入院指南:


1.经由门诊各科诊断,确需住院的病人,医生出具住院证。 

2、凭本人住院证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到病区护士站办理入院。


入院须知:


1.进入住院部请主动配合安检。

2.我院为无红包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承诺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品等。 我院为无烟医院,医院内所有场所均不准吸烟。为确保住院期间的用电安全,严禁自带电器进入病房使用;严禁占用医用设备带进行充电,各病区护士站均有充电宝以供有偿使用。病区内可免费提供微波炉,请使用专用餐具、勿烧生食。

3.请您遵守病房作息时间,每天早上 8:00-10:00 是常规诊疗时间,在此期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只有经医生同意出院并办理好出院手续后方可离院,如擅自离院须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患者陪客需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每病床固定一位陪客。陪客请勿坐、卧病床、严禁自带躺椅。

5.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 11:00-12:00、14:30-19:30 法定节假日09:00-12:00、14:30-19:30 , 每病床限 2 位探视人员,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学龄前儿童请勿带入病室。20:00 后谢绝探视。

6.请您保持病室安静整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不随地 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喧哗,不将衣物等乱牵乱挂。留验的大、小便请放指定地方。

7.为配合治疗,患者饮食请按医嘱执行,由医院营养室供给(配餐员每天 2 次到床边订餐)。请勿擅自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要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以免贻误治疗。

8.如您需要我们的帮助,请按床头呼叫铃。如需了解病情请咨询医务人员,不要随意进入办公区域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不要擅自进入治疗室。

9.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以防遗失。为避免交叉感染,请不要到其它病室串门或自行调换床位。

10.为了您的安全,切勿触摸电器(床头灯、仪器、电源插座等)及爬窗、登高, 避免穿泡沫底、硬塑料底的鞋子,地面不要洒水,以防发生意外。儿童患者请家属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坠床、烫伤等意外事件发生。住院患者病情允许且经床位医生同意后方可洗澡, 年老体弱者必须有家属陪同。洗澡时间:7-9月份为每日16:00-18:30,其余月份每周二、四、日 15:30-19:00。

11.我院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护士站。

12.为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我院在您出院后会电话或信函随访您,请您配合。 医院的咨询、监督、预约、客服电话:0510-

9612369。

住院期间患者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详见反面《患者及家属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及家属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本院就诊的患者,无论其国别、性别、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民族、宗教、婚姻状況和付费方式,都享有以下权利:

1.1 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1.2 得到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职称、职务、出诊时间等相关信息。

1.3 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疾病预后及相关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必要时指定委托人,作为上述内容的被告知者。

1.4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和实施诊疗计划,参与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伦理道德问题的讨论, 包括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疗的选等。

1.5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自动出院。

1.6 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1.7 要求医院在其服务范围内,对其合理的服务需求作出适当的反应。

1.8 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

1.9 要求保密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

1.10 在安全的场所接受治疗,受到礼貌对待,并有权接受保护。

1.11 得到出院后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方面的信息。

1.12 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复印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1.13 在符合医院探视规定的情况下探视患者。

1.14 要求知晓医院的服务内容和有关的规定。

1.15 无论付费方式如何,患者均可要求核对其账单,并得到合理解释。

1.16 有投诉的权利,医院有关科室接待投诉并记录内容,告知己采取的措施。

1.17 有寻求院外专家或医疗机构会诊的权利。

1.18 得到合适的疼痛评估和处理的权利。

1.19 临终病人得到尊重和临终关怀的权利。

1.20 有权捐献人体组织和器官。

2.良好的医患关系建立需要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2.1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利益。

2.2 配合医护人员落实治疗、护理计划,当拒绝治疗或不遵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主动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医护人员询问。

2.4 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信息时不得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违背的信息。

2.5 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配合医院实习生和见习生的教学工作。

2.6 如果存在语言障得,要告知有关工作人员以取得帮助。

2.7 爱护医院设施与设备。

2.8 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缴款。

2.9 只带住院必需的个人用品和衣物,并对物品的安全负责。

2.10 治疗区域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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