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苏卫老健〔2021〕3号)文件精神,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鲁晓杰、冯宁翰
副组长:赵 鸽、夏加增、瞿 甦、袁 浩、胡 斌
成 员:万付梅、陆 胜、赵 新、李 兵、华敏峰、
冯 军、郝爱民、赵 霞、任国琴、邵 欢、
陆风旗、周焕芳、王 栋、王 晨、陆银春、
阚 鹰、李 霞、胡敏敏、许心周、韩燕慧、
苏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处,由瞿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天玉同志为秘书。
二、工作职责
(一)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审议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方案和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做好分工协作,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方案及制度流程,落实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各项措施,并做好检查和监督评价工作。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