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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4888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路径管理,确保临床路径实施效果与持续改进,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

  任:瞿 

副主任:李  兵、赵 

  员:华敏峰、冯  军、刘海英、陆风旗、王  晨、

郁非佳、郑南翔、邵  欢、金  艳、王小云、

韩曙光、黄  培、王  清、马  涛、邹文军、

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戴  途、陈  鹏、

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屠  苏、苏建华、

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石国勋、严国鑫、

  琳、葛小丽、姜  宇、言翊光、李永忠、

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沈史伟、黄红宇、

  屏、倪建明、刘  君、胡仁静、刘伟强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处,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成员

  长:李 

  员: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雌友、马  涛、

  琳、戴  途、王  清、徐新宇、陈  鹏、

  琳、葛小丽、王仁荣、蒋  颖、王晓丹、

钱红英、姚青岭

二、工作职责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审定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实施方案。

2.审定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3.审定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各项相关制度。

4.审议指导评价小组提交的有关意见建议。

5.协调解决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审定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所需的关键数据、监测指标、考核指标。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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