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冯宁翰
副主任:夏加增、瞿 甦
成 员:赵 新、李 兵、华敏峰、冯 军、刘海英、
陆风旗、王 晨、郁非佳、郑南翔、邵 欢、
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
马 涛、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
戴 途、陈 鹏、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
屠 苏、苏建华、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
石国勋、严国鑫、何 琳、葛小丽、姜 宇、
言翊光、李永忠、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
沈史伟、黄红宇、孙 屏、倪建明、刘 君、
胡仁静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定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对首次应用于本院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对本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
4.定期检查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