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夯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院依法执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鲁晓杰、冯宁翰
副组长:赵 鸽、夏加增、瞿 甦、袁 浩、胡 斌
组 员:赵 新、李 兵、华敏峰、冯 军、万付梅、
陆 胜、赵 霞、朱丽萍、韩燕慧、薛文华、
刘海英、王 晨、苗增利、姜 宇、任国琴、
陆风旗、陆小敏、阚 鹰、郑南翔、刘 勇、
陆银春、郁非佳、李 霞、胡敏敏、许心周、
郝爱民、周焕芳、王 栋、邵 欢、金 艳、
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马 涛、
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戴 途、
陈 鹏、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屠 苏、
苏建华、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石国勋、
严国鑫、何 琳、葛小丽、姜 宇、言翊光、
李永忠、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沈史伟、
黄红宇、孙 屏、倪建明、刘 君、胡仁静、
韩志君、裴泽军、徐 嘉
依法执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处,瞿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曹珺同志为专职秘书。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计划;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机构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开展本机构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
(四)对本机构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六)制止、纠正、报告本机构违法执业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机构依法执业整改措施;
(八)编制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情况;
(九)对本机构自查发现的依法执业问题提出奖惩意见。
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依法执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依法执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依法执业日常管理与自查,并向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报告自查情况。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