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9 浏览次数:12437

各科室: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因医院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冯宁翰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主任:赵  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夏加增  副院长

瞿  甦  副院长

袁  浩  副院长

胡  斌  总会计师

秘  书:赵  新  医务处

李  兵  质量管理处

成  员:华敏峰  护理部

冯  军  门诊部

刘海英  医院感染管理处

陆银春  保卫处

任国琴  公共卫生处

陆风旗  医学工程处

周焕芳  后勤处

王  晨  信息处

阚  鹰  财务处

郑南翔  医保办

邵  欢  药学部

郁非佳  运营管理处

朱丽萍  纪监办公室

韩燕慧  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

金  艳  心血管内科

巢  琳  普外科

何  琳  妇产科

葛小丽  儿科

罗  亮  重症医学科

屠  苏  急诊医学科

王小云  消化内科

韩曙光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马  涛  神经内科

王  清  神经外科

戴  途  肝胆胰外科

陈  鹏  骨科

徐新宇  泌尿外科

朱敏敏  麻醉与疼痛医学科

黄  培  肿瘤科

邹文军  眼科

朱国臣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严国鑫  口腔科

夏汝山  皮肤科

徐明成  中医科

倪建明  影像科

龚  芳  检验科

孙  屏  病理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具体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瞿甦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赵新、李兵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构建医院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规范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制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工作项目,明确考核指标与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总结。

(四)建立并及时修订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流程、规范、指南。

(五)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督导、检查、反馈、整改、考核、评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

(六)制订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加强医疗风险监控与预警,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有效防范医疗风险。

(七)定期开展全员医疗质量与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八)指导和督促质控中心规范开展质控工作,定期监测医疗质量与安全项目指标数据。

(九)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知识和工具的培训运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培养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人才队伍。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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