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可以鉴定的门特病种?
答: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门特病种如何办理?
答:参保患者由我院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后,符合条件的,由该医师开具门诊特殊病鉴定表,前往门诊医保服务站(南院区:门诊二楼;北院:门诊一楼)或无锡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职工医保可直接选定我院为就诊单位。居民医保登记完成后,需凭社保卡、鉴定表到定点社区医院办理长期转诊(转院)手续。
三、办理后享受什么待遇?
答:根据无锡市医保关于门诊特殊病认定及服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纳入门特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类型 | 在职 | 退休 | 建国前老工人 |
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医保) | 97% | 98.5% | 99.1% |
基金支付比例(居民医保) | 90% |
四、外地医保如何办理?
答:异地参保人员在我院就诊,我院只负责鉴定门诊特殊病,无法办理登记,具体政策需咨询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