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职工(在职、退休、公务员、失业人员、建国前老工人)从2023年1月1日起,终止所有原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待遇,全部转入新门诊统筹待遇。患者就医时,不再受医疗机构的限制,无需约定任何医药机构,无需办理转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备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1.起付标准:年度起付线为在职人员500元、退休人员300元。
2.支付比例:在我院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
3.封顶线:一个年度内,在职和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建国前老工人无支付限额限制。
注意!!!如果个人账户有钱的话,个人账户的余额现可用于支付起付线以及在门诊统筹使用过程中的个人支付费用。